范 欣:我国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演化逻辑——一个政治经济学解释框架
发布时间:2025.02.28

关键词: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演化逻辑

摘  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中央对国有经济进行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不仅是立足中国实践所作的一项重大理论创造,也是新征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实践探索。本文在马克思主义产业思想和公有制思想基础上,结合党中央对公有制实现形式的不断探索与完善,明晰了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是产业发展的自发动态优化和政府协调生产力布局的主动选择的有机结合。伴随着党中央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国有经济的实现形式也在不断丰富与完善,国有经济历经了“积累与扩张时期——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时期——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时期”三个阶段,实现了“以计划目标为主——以市场和产业政策为主——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的目标导向的转变,这是理论与政策互为助力、相辅相成的生动写照。针对新征程上国有经济产业布局非均衡性明显、产业结构不协调等问题,应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实践依据,以人民为中心为实践价值,以高质量发展为实践目标。

一、引  言

国有经济作为生产资料公有制的重要表现形式,其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直接关系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对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基于马克思主义产业思想和公有制思想,结合党中央对公有制实现形式的不断探索,在产业发展的自发动态优化和政府协调生产力布局的主动选择有机结合的框架下,探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理论渊源,以微观数据为基础总结和提炼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演化的阶段性特征,进而给出新征程上实现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原则和方向。

二、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理论探索

(一)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体现为产业发展的自发动态优化过程

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演化主要通过产业发展能力的积累实现,具体表现为产业内部、产业间生产结构的变动以及产业在区域间的转移。因此,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应遵循产业的发展逻辑,体现为市场规律作用下产业发展的自发动态优化过程。

在资本主导的发展逻辑下,产业发展的本质是资本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通过产业内竞争、产业间竞争,自发进行生产结构优化以及跨部门、跨区域流动与再配置,以期获得更多的剩余价值。就同一部门内的资本来说,资本会通过新技术的引进和资本间的兼并重组,不断向效率更高和超额剩余价值更多的生产活动移动,一方面使产业内部生产结构得以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又促进了资本的积累和集中。在等量资本获取等量利润的原则下,资本开始跨部门流动,由利润率低的产业流向利润率高的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资本的跨部门流动通常与资本在不同区域间的再配置同时进行。资本会突破空间限制寻找新的市场,向消耗更少、利润率更高的地区转移,以期获得正常乃至超额的剩余价值。随着生产的高度发展和资本在运动中扩张,城市分工的不断深化和城市间联系的不断加强进一步为资本在部门间的流动提供了空间载体,跨部门跨区域的产业转移由此形成。当生产接近空间均衡后,从区位中获取超额利润的机会便随之消失,个别资本家通过技术变革来扰乱这种均衡的动力将增加,进而进一步推动产业发展。

(二)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离不开政府协调生产力布局的主动选择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产业发展的自发动态优化过程不是无限制的,需要权衡国民经济体系整体效能的提升。国有经济担负着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职责,其布局和结构的演化并不是完全的市场规律作用下的自发行为,也与政府主动协调生产力布局息息相关。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下,国有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不仅成本较低,而且可以有效防止垄断,更加有利于国家进行宏观调控。我国在革命取得胜利后,将国有经济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政府通过优化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国有经济结构,修正产业发展的盲目性和逐利性,推动物质资料和生产劳动的地域间、部门间合理分配,重塑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的关系。在政府引导下,过剩资本在脱离初级循环(直接的生产和消费领域)后进入二级循环或三级循环。其中,进入二级循环的资本被分为用于生产的固定资本(工厂和设备、能源生产能力、铁路网络、能源等)和用于住房等的消费基金两部分,加速城市的兴起和工业化发展进程;进入三级循环的资本则被分别投入到能够直接回馈生产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发展或技能培训领域、教育和卫生保健等社会公共事业领域,旨在全方位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这将成为破解产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劳资对立矛盾、区域发展不协调以及经济“脱实向虚”倾向的重要工具。

(三)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认识不断深化的体现

公有制的优越性并不是自动实现的,必须找到适当的实现形式,才能真正体现出其应有的公共性和公平性。如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更好地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构成了理解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演化的主线。

在计划经济时期,实施单一的公有制,目的是为了形成计划经济的基础,把国有经济作为克服私有制与生产社会化的矛盾的工具,从而保证在社会主义社会有计划和按比例生产、交换与消费,因此其调整是纯粹的依附于政府指令的被动行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加强了市场支持性制度建设,并将搞活企业、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活力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国有经济拥有了独立性的基础,并进一步探索面向市场的多种形式。国有企业历经从扩大自主权到以股份制改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实现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企业中单一的公有制形式减少,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国有经济与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体系的内外部关联因素积极联动,已经基本实现了与市场经济的高度融合,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更加合理,国有企业分类改革与分层改革同步推进,国资监管体制更加成熟。

三、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演化的历史逻辑

(一)国有经济积累与扩张时期

我国国有经济最初由两部分企业构成。一部分是创立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企业,另一部分是新民主主义时期收归共和国所有的具有独占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承办的大银行、大工业、大商业。

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在新民主主义基本经济纲领的指导下,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5种经济成分同时存在,国营经济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新中国成立后,经过三年新民主主义建设,建立在没收官僚资本基础上的国营企业和新建国营企业的力量日益发展壮大,国民经济得到全面恢复和初步发展。“一化三改”完成之后,我国已经成为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一方面,我国国营企业的数量扩张至1.62万户,较新中国成立初期增加近一倍,国有经济进入快速积累与扩张阶段;另一方面,我国工业化迅速发展,第二产业的国营企业数量从1949年的0.15万户增加到1978年的0.34万户,工业在国民收入中占比高达46.8%。国营企业由以中部和东北地区为主要分布地区转为向东部地区高度集中。1978年东部地区的国营企业保有量占全国国营企业保有量的35.92%,且国有工业企业在东部地区的地理集中度最高,占比达到40.22%。至此,以工业企业为主体、以东部地区为主要区域的国有经济分布格局基本形成。

(二)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时期

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推进了我国的工业化进程,为经济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初步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在历经“放权让利”“两权分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一系列战略性改组举措后,“国营企业”开始被赋予部分独立性,并更名为“国有企业”。国有经济至此开始“以市场和产业政策为导向”进入全面战略性调整时期。

在此过程中,国有企业拥有了根据市场需求决定自身布局和结构的能力,服务业由此得到了相应发展,国有经济开始从以第二产业为主向以第三产业为主转变。截至2003年底,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国有企业保有量占比分别为41.55%、28.95%、15.23%和14.27%。从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上看,第一产业在中部地区的地理集中度最高,达到36.62%;第二、三产业在东部地区的地理集中度最高,分别为37.78%和42.23%;从国有经济产业结构上看,国有企业在第一、二、三产业的比重分别为2.31%、9.84%和87.85%。2008年以来,为解决国有经济整体行业分布面过宽的问题,我国进一步明确了以中央企业为代表的国有经济产业集中方向,在一系列减量化政策的推动下,国有企业的数量开始持续缩减,由2003年的79.09万户下降至2012年的54.34万户。国有资本逐步从一般生产加工行业等领域退出,但其总量持续增加,由2003年的3.05万亿上升至2012年的24.01万亿,“兼并重组”“整合壮大”成为这一时期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重要突破口。

(三)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时期

进入新时代,我国进一步对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进行了新的探索。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高质量发展的新表述后,“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为探寻可以更好地服务于经济质量提升的公有制实现形式指明了方向。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原则也进一步明确:第一,坚持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基本原则。第二,顺应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第三,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同频共振。

伴随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持续深化,2020年我国国有企业精简至46.99万户,国有资产增长至77.22万亿,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数量占比分别为36.4%、

30.91%、20.6%和12.09%,国有资产占比分别为54.49%、16.25%、25.47%和3.79%。国有企业从高度集中的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西部地区国有经济力量迅速崛起。但是,国有经济产业布局非均衡性仍然明显,超半数的国有资本仍然位于东部地区,东北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差距逐渐拉大。截至2020年底,东北地区三次产业国有企业数量占全国总量的比重分别下降至14.68%、15.71%和11.82%。同时,国有经济产业结构不协调态势愈发明显,2020年我国三次产业国有企业数量占比分别为2.46%、5.10%和92.45%,国有资产占比分别为1.66%、34.73%和63.61%,第三产业国有企业数量和国有资产总量的占比不断提高并具有绝对优势,而第一、二产业国有企业数量占比仍呈下降趋势。从行业层面来看,国有企业仍然遍及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产业集中度不高,国有企业在知识密集型行业和实体经济领域的比重仍然较低。

四、新征程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原则与方向

(一)实践依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国有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底色”,其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不能完全由市场经济来实现,必须充分认识政府主动协调生产力布局的重要作用。为此,新征程上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应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实践依据,在政府集中控制和配置资源的基础上引入市场机制,通过逐步强化市场机制的作用,构建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国有经济管理体制。一方面,国有经济在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过程中应重视政府作用,由政府做好统筹规划,推动不同区域的国有企业加强合作,实现四大区域国有企业的高效对接和合理布局;另一方面,政府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中应采取合乎市场经济规则的行动,保障各类社会资本公平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权利,实现引进社会资本和转换经营机制的有机结合。

(二)实践价值:以人民为中心

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劳资双方对立、区域发展不协调以及经济“脱实向虚”倾向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演化过程中日益凸显。基于此,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第一,在分配制度上,政府应健全经营者股权分配机制与监督管理机制,实现经营者控制权与监管机构监督管理权之间的平衡。第二,在就业上,应朝着提升国有企业整体效益,进而为劳动者提供更稳定的就业环境和更完善的员工福利保障体系的方向前进。第三,在社会保障和健康中国构建上,应抓好存量重组和增量布局。鼓励国有资本在养老、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不断提高参与度,增加划转社保基金的比例,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构建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对改善私营企业劳动者的生活起到补充作用。

(三)实践目标: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国有企业在助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以及稳定经济增长的基本盘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对国家长期经济增长潜力以及民营企业的带动能力却有待提升。新征程上,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既要兼顾短期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精准施策,也要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行长远考量。第一,优化国有经济在上游行业的分布。将资源更多地投入到具有明显生产资料属性和先进行业之中,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不断向产业链中高端跃进。第二,提高竞争类国有企业自身效率。秉持竞争中性的原则,界定功能定位的优先次序,剥离国有企业被地方政府强制捆绑的政策性负担,加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力度和速度,提高国有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第三,积极发挥国有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大国有资本向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的投入力度,培育和鼓励以中央企业为首的国有企业勇担现代产业链链长。

文章来源:《教学与研究》2025年第2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