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经济改革信息月报(2023年第2期 总第2期)
发布时间:20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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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动态】

1.2022年度中央企业改革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考核A级企业名单公布

2.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


【媒体聚焦】

1.布局新赛道,培育新优势——国资央企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2.向绿而行:国资央企擦亮高质量发展生态底色

3.奋楫争先,国资央企坚定迈向高质量发展


【典型案例】

1.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典型案例结集出版

2.国家能源集团:保障能源安全 推动绿色转型 走好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道路

3.大型国企发挥产业链链长职能的路径与机制——基于特高压输电工程的案例研究


【学者观点】

1.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案例研讨会(第1期):“以管理创新推动世界一流企业建设:保利集团——‘八维精益’的启示”

2.刘元春:我国发展面临新的战略机遇

3.李三希、张仲元、焦倩:竞争会降低企业收集消费者信息并增加隐私保护投资吗?

4.乔琳、綦好东: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对国有企业绩效的影响——基于以管资本为主改革的准自然实验



【改革动态】


1. 2022年度中央企业改革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考核A级企业名单公布
根据《中央企业改革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和《中央企业改革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考核指标表(2022版)》,经审定,现将2022年度中央企业改革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考核A级企业名单通报如下:
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5.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6.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8.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9.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10.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11.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12.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13.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4.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16.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7.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18.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19.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20.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21.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2.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23.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4.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25.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6.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7.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28.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29.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0.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31.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32.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3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34.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5.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6.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37.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38.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39.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40.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41.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
42.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43.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44.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45.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46.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47.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48.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49.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50.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51.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52.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53.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54.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5.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6.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57.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58.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59.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60.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
61.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62.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63.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64.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
65.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66.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67.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8.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有限公司
(内容节选自《2022年度中央企业改革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考核A级企业名单》,来源:国务院国资委)


2. 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
2023年6月12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43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出台后,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负责人就《办法》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办法》起草背景。
答: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将法治工作独立成章,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要战略部署。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国务院国资委将强法治、防风险作为重点任务,在指导中央企业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的同时,切实加强案件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2005年,国务院国资委以部门规章形式印发了《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推动企业妥善处理案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暂行办法》实施距今已有18年,部分规定难以适应案件管理的现实需要,特别是在当前各类风险交织叠加、案件多发频发的背景下,需尽快修改完善,指导中央企业进一步加强案件管理,加快提升依法维权能力,为企业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保障。为此,国务院国资委及时启动修订工作,在充分吸收中央企业案件管理实践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办法》,书面征求全部中央企业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经由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会、委务会审议通过后印发。
问:请介绍一下《办法》主要内容。
答:《办法》共7章39条。第一章“总则”,规定了适用范围、相关定义、管理原则及国务院国资委职责等。第二章“组织职责”,分别明确了第一责任人、总法律顾问、法务管理部门、业务和职能部门在案件管理方面的职责。第三章“管理机制”,对中央企业案件管理工作机制进行了全面规定,强调在做好案件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理的同时,特别突出了“以案促管”的指导思想。第四章“重大案件管理”,明确了重大案件标准、案件报备、处理应对、结案报告等要求,特别规定央企间发生的重大案件,鼓励双方协商解决。第五章“中介机构管理”,对选聘管理、指导监督、动态评价、风险代理等作出明确规定。第六章“奖惩”,明确了激励机制、追责问责,以及国务院国资委的监督职责等。第七章为“附则”(内容节选自《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来源:国务院国资委)。


【媒体聚焦】


1. 布局新赛道,培育新优势——国资央企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近年来,国资央企集中力量加快布局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成果不断涌现,一批新的增长引擎加速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代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是国家培育发展新动能、赢得未来竞争新优势的关键领域。

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中央企业正在这一领域加速布局落子。

——资本投入增速更快。“作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我们注重发挥产业引领作用,积极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截至今年4月底,‘国新系’基金累计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近220个、投资额超985亿元。”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重组整合重点突出。聚焦提高产业竞争力,近年来央企重组整合按下“加速键”。今年3月底,中央企业专业化整合再发力,涉及清洁发电、生态环保等领域的11组项目开展了集中签约。

——推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迭代出新”,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强化科技自立自强对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有效支撑。近年来,中央企业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投入产出效率、创新体系效能等方面不断实现新突破。

近期,国资委在不同场合“剧透”了下一步相关工作的重点发力方向——

要在产业布局优化上不断取得新的实质性突破。在5月24日召开的中央企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部署会上,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坚持战略更聚焦、方式更灵活、视野更开放,及时把握产业演化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打造世界一流的产品、服务和品牌,加快培育掌握产业核心资源和关键技术的企业,尽快形成体系化布局。

要在关键核心技术上不断取得新的实质性突破。5月31日,国资委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举行工作会商。国资委主任张玉卓在会上表示,希望双方进一步加大务实合作力度,共同设立研发基金,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化的全链条创新。此前一个多月,由国资委与中国工程院共建的中国产业基础能力发展战略研究院揭牌仪式在京举行。“希望产业院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政策研究,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与国资央企深化协同合作,加快构建具有竞争新优势的产业体系。”国资委副主任赵世堂在揭牌仪式上表示(内容节选自《布局新赛道,培育新优势——国资央企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来源:新华社北京6月2日电)。


2. 向绿而行:国资央企擦亮高质量发展生态底色

水草相依,绿树成荫,众多鹭鸟或枝头栖息,或展翅起舞,为管廊、储罐密布的工厂增添勃勃生机……在位于浙江宁波的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公司厂区内有个白鹭天然栖息地,每年春夏时节,上千只鹭鸟在这里繁衍生息。

“石化企业白鹭飞”已成为镇海炼化生态保护的一张亮丽名片,也映照出国资央企向绿而行的探索与实践。近年来,国资央企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道路,发展的“含金量”和“含绿量”不断提升。

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作为国民经济“顶梁柱”,中央企业产业结构整体“偏重”。从这一客观现实出发,国资央企紧紧扭住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这个关键发力,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创新采场道路排水系统,实现水循环再利用;升级喷淋系统,降尘效果提升3倍;取缔燃煤锅炉,实行空气能采暖,年降低燃煤消耗8000吨……在鞍钢集团下属本钢矿业南芬露天铁矿,大刀阔斧的技术改造不断提升这座百年矿山的新气质。

能源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吞”掉餐饮废油,“吐”出生物航空煤油——在镇海炼化,国内首套生物航煤工业装置已能够实现规模化生产。镇海炼化党委书记莫鼎革介绍说,与传统航空煤油相比,生物航煤全生命周期二氧化碳排放最高可减少50%以上。据了解,今年以来,东航、厦航等航司使用来自镇海炼化的可持续航空燃料完成多个航班飞行,用实际行动守护蓝天白云,传递“节能减碳、绿色飞行”的可持续发展理念。

在“双碳”目标指引下,国资央企统筹能源保供与绿色转型,不断推动能源结构向绿色低碳方向加速转型。

技术创新赋能绿色发展。6月2日,江苏泰州,国家能源集团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投产,该项目二氧化碳捕集量达50万吨/年;同日,经专家组现场考察后确认,全球首次海上风电无淡化海水原位直接电解制氢技术海上中试在福建兴化湾海上风电场获得成功;6月4日,广东深圳,设计功率达110兆瓦的中国航发“太行110”重型燃气轮机通过产品验证鉴定,与同功率火力发电机组相比,一年可减少碳排放超过100万吨……

据了解,下一步,中央企业将聚焦传统工艺替代难、现有技术挖潜难、新技术投资应用成本高等重点难点问题,坚持攻关和应用两手抓,加快绿色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突破和创新应用,为绿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内容节选自《向绿而行:国资央企擦亮高质量发展生态底色》,来源:新华社北京6月12日电)。


3. 奋楫争先,国资央企坚定迈向高质量发展

作为国民经济“顶梁柱”,中央企业的改革发展广受关注。新华社记者在近期调研采访中发现,国资央企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突出科技自强,突出优化布局,突出深化改革,不断探索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的实践路径。

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一系列“大国重器”惊艳亮相,多项超级工程铿锵推进,折射了中央企业的科技实力。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近年来,国资央企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头号任务”,深化创新体制机制改革,集中优势资源和力量,不断激发创新活力。

作为国务院国资委首批“科改企业”,南网数字集团推行“揭榜挂帅”等改革,积极为创新团队“松绑”。2021年,团队研发的国产电力专用主控芯片“伏羲”投入量产,目前已在变电、配电、电力物联网等领域实现验证并规模化应用。

布局,优化调整进行时。东海之滨,机器轰鸣,中国石化镇海基地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如火如荼。位于浙江宁波的镇海基地项目是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项目,一期工程2022年1月7日产出合格乙烯,创造了国内百万吨级乙烯工程建设工期最短、国产化程度最高等多项纪录。

“当前我们正全力推进二期项目建设,预计到‘十四五’末镇海基地将形成3000亿元年产值的产业格局,全面建成‘世界级、高科技、一体化’绿色石化基地,为炼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探路引航。”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公司党委书记莫鼎革说。

改革,锻造现代新国企。全面铺开绩效包干等激励措施,端掉“高水平大锅饭”;开展岗位竞聘,上岗靠竞争,收入比贡献;强化精益管理,压力层层传递,动力层层激发……隶属于国家电投河南公司的沁阳发电分公司,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

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在南方电网,一份重大事项决策的权责清单“量”到底,纵向覆盖25个业务领域、145个具体权责事项,横向集成“三重一大”事项分类、行权主体、行权方式等关键要素,实现“所有权力进表单,怎么行权有范本”。

三项制度改革大面积、多层级破局:在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全面推开基础上,国投开始在下属企业试点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国投高新从709名应聘人员中选出5名职业经理人,现经营班子全部为新人;电子工程院下属投资企业的一位副总“连跨三级”,通过竞聘成为总经理……

(内容节选自《奋楫争先,国资央企坚定迈向高质量发展》,来源:新华社6月21日电)。


【改革案例】


1.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典型案例结集出版

6月27日,由国务院国资委改革办、新闻中心组织编写,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引领示范: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综合典型案例集》正式首发,面向全国发行。

《引领示范: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综合典型案例集》旨在更好复制推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形成的改革经验成果,以典型示范引路促进改革持续深化。该书分上、下两篇,上篇为“中央企业百舸争流”,下篇为“地方国企千帆竞发”,汇集典型案例29个,其中中央企业18个,地方国有企业11个。

据国资委有关厅局负责人介绍,该书选取了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具有标志性、典型性、时代性的案例,展现了国有企业“用足用好改革关键一招”的生动实践,浓缩了国企改革啃硬骨头、勇涉险滩的重要经验,见证了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在三年行动中付出的智慧和汗水。这本案例集,既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大标志性经验成果的凝练、展示,也为高质量实施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的重要参考。希望广大国有企业能积极借鉴这些宝贵的经验,以典型引路促进改革深化,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为重点,高质量支持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内容节选自《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典型案例结集出版!》,来源:国资小新微信公众号)。


2. 国家能源集团:保障能源安全 推动绿色转型 走好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道路

中国式现代化对能源产业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确保能源安全、加快绿色转型提出了迫切要求。作为一家中央能源企业,国家能源集团拥有煤炭、电力、化工、运输等业务,是全球规模最大的煤炭生产、火力发电、风力发电和煤制油煤化工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坚守主责主业,加大科技创新,坚持绿色发展,在着力模范履行安全生产和能源保供责任、巩固强化产业链一体化、构建稳产稳供稳价稳市的核心能力、全力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基础上,加快绿色转型发展步伐,助力我国实现“双碳”发展目标,走好能源产业中国式现代化高质量发展道路。

中国式现代化将使14亿多人口整体迈入现代化社会,规模将超过现有发达国家人口的总和,艰巨性和复杂性前所未有。能源产业现代化首先要立足我国“富煤、缺油、少气”资源禀赋和2022年煤炭占我国一次能源消费56.2%、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煤炭作为我国主体能源的现实现状,全力发挥煤炭兜底保障基础性作用,先立后破,做好煤炭低碳清洁开发这篇大文章,以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切实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国家能源集团自成立起,就承担着落实能源安全战略的责任使命。2017年11月28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能源集团由以“煤”和以“电”为主的两家世界500强能源企业重组成立,实现煤炭与电力两大产业链之间的深度联营。新成立的这艘“能源航母”产业分布全国31个省区市以及10多个国家和地区,总资产2万亿元,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煤电化运”能源一体化保供全产业链,在保障我国能源安全,推动能源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中承担重要使命(内容节选自《国家能源集团:保障能源安全 推动绿色转型 走好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道路》,来源:人民网)。


3.大型国企发挥产业链链长职能的路径与机制——基于特高压输电工程的案例研究

国有企业能否挑得起重担、打得好头阵、当得好“链长”是我国现代产业链能否成功的关键。大型国有企业发挥链长职能的机制和具体路径是什么?特高压输电工程链长主导实现创新突破的成功案例,很好地回答了这个问题。通过案例研究,本文发现:(1)“链长主导”、“科研—工程耦合”和“产学研用协同”3个机制精准解决了“谁来负责”、“如何推进”、“与谁合作”3个核心问题,是发挥产业链链长职能的关键。(2)链长主导机制内部,链长占据创新网络结构洞,通过项目牵头、构建创新联合体、制定标准体系、开展风险管控、为链上各方提供稳定的市场预期,是发挥链长职能的核心基石。(3)在科研—工程耦合机制内部,链长发挥网络中心作用,通过系统分解目标与要求、建立链长集约管控的工程组织体系、以工程带动科研、以科研支持工程,是链长发挥职能的组织保障。(4)在产学研用协同机制内部,链长培育核心企业强化产业自主可控、开展共性技术协同攻关、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全过程互动印证,形成了链长发挥职能的重要支撑。(5)3种机制互为循环、相互依存,链长主导在科研—工程耦合机制中发挥网络结构洞作用,在产学研用协同机制中明确各主体对于链长身份的合法性认知;科研—工程耦合为链长主导增强网络中心作用,优化了产学研用协同中过程逻辑;产学研用协同为链长主导创造了开放系统,强化了科研—工程耦合中各主体网络关系强度(内容节选自《大型国企发挥产业链链长职能的路径与机制——基于特高压输电工程的案例研究》,来源:《管理世界》2022年第5期)。


【学者观点】


1.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案例研讨会(第1期):“以管理创新推动世界一流企业建设:保利集团——‘八维精益’的启示”

2023年6月17日上午,由中国人民大学国有经济研究院主办的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案例研讨会(第1期):“以管理创新推动世界一流企业建设:保利集团——‘八维精益’的启示”,在中国人民大学立德楼1138报告厅成功举办。

会议伊始,中国人民大学国有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教授刘瑞明代表主办单位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他表示,在改革开放四十余年中,国有企业改革积累了大量宝贵的经验,如何以学理化的方式总结这些改革经验,对于后续推进国企改革,助推经济高质量增长意义重大。国有经济研究院举办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案例系列研讨会,旨在发挥专业优势,与国资委、优秀国有企业共同参与企业改革经验的总结、提炼与理论提升,并向外推广。

保利集团党委副书记张浩,从三个方面介绍了保利集团探索建立“八维精益”管理体系的背景和初衷。具体来看,一是践行央企使命,探索新发展格局下的管理创新。在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期,国资央企要肩负使命担当,积极开展与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相匹配的管理实践、管理创新。二是坚持守正创新,打造新发展历程中的“保利符号”。基于自身实际特点,通过“引进学习、消化吸收、探索应用、融合创新”四步走,重点聚焦“独特创新性”“多元适用性”“广泛应用性”三个重要特征。三是研究实践结合,实现新发展理念下的管理提升。保利集团在各个维度齐力并行、真抓实干,推动实现“五个转变”。

中国人民大学国有经济研究院副院长、经济学院教授杨继东,发布题为《以管理创新推动世界一流企业建设:保利集团——“八维精益”的启示》的案例报告。报告指出国有企业肩负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重要历史使命。作为大型综合类国有企业,保利集团积极创新企业管理模式,围绕“八维精益”深化改革,通过管理创新推动世界一流企业建设,取得显著的阶段性成果。沿着精益管理的理念,在管理的横向维度上,“八维精益”从八个方面强化企业管理能力;在管理的纵向维度上,“时时处处事事人人”纵向到底推进企业一体化管理;在管理的立体化思维上,建立系统地学习和评估制度,持续跟踪管理和评估企业管理,推进企业实现动态高效管理。随着“八维精益”管理的持续推进,保利集团企业绩效不断提高。“八维精益”管理体系实现了由“平面精益”(学习+运用)向“立体精益”(学习+运用+创新)的转变,以“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化”等为特点,创新了传统精益管理的管理思想,拓宽了精益管理的维度和深度,企业实现了“理念优化、机制完善、效益提升”的显著成效。该案例从一流管理的角度来为大型央企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提供了一些启示。

来自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和国资委研究中心的6名专家学者围绕报告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资深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长助理窦勇将案例报告的理论和实践贡献总结为“五个鲜明”,即“意义鲜明”、“特色鲜明”、“体系鲜明”、“站位鲜明”、“创新鲜明”,和“一个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即保利集团“八维精益”结合了企业的发展实际,体现了实事求是和因地制宜。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汪浩认为,“八维精益”在加强外部监督方面有一定的帮助。除了把监督做好以外,还要加强激励的兼容性,更好地探索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容错机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项安波从世界一流企业标准的模糊性和管理二重性的矛盾运动规律出发,认为管理具有很强的科学性,但是更是一门艺术,还是一门哲学。管理的核心还是要激发人的能动性。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肖红军认为案例涵盖了系统性、时效性和合意性三大特点,提出可以从理论深化、逻辑优化和情境进化三个方面对案例报告内容进行完善。清华大学中国现代国有企业研究院研究主任周丽莎提出案例研究要明确案例的适用对象,完善指标之间的重复和冲突等情况,形成可量化、可评价、可考核的指标,运用戴明环(PDCA)推动案例的落地实践,为类似保利集团这样涉及多元产业的竞争业务企业,提供相应借鉴。

国资委研究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研究员郑东华,针对保利集团“八维精益”案例的背景介绍、具体内容和专家讨论进行了总结发言。他指出对保利集团“八维精益”管理案例的合作研究是一个起点,下一步还要联合更多有兴趣的高校院系共同对更多具有中国特色的国企改革发展经验特别是管理经验进行学理化的总结与提炼,在此基础上形成教学案例甚至教材。长期来看,国资委研究中心、高校和国有企业还可以联合开展课题研究、研究生培养、学科建设、实践基地共建等工作,真正实现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经验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科,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发展助力,为国有企业人才需求作贡献(内容节选自《以管理创新推动世界一流企业建设:保利集团——“八维精益”的启示》,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国有经济研究院)。


2. 刘元春:我国发展面临新的战略机遇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我国发展面临新的战略机遇。”面对新的发展阶段不断发展变化的国内外环境,我们要正确认识和把握新的战略机遇。

新的战略机遇根植于我国强劲的内生发展动能。2012—2022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2%,在高基数基础上实现了中高速增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65万元提高到3.69万元,形成超4亿人口的世界最大规模中等收入群体;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20.55万亿元上升到43.97万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从28.2万亿元增加到58万亿元,1.7亿户经营主体活力充分释放;连续6年保持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地位。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根本在于有习近平同志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两个确立”为我们牢牢把握新的战略机遇提供了根本保证。

新的战略机遇源于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科技创新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是应对许多全球性挑战的有力武器。当今时代,数字技术、数字经济是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机。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创新并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与其他生产要素有机结合,不仅能够提高生产要素的匹配效率、促进生产要素的顺畅流通、激发生产要素的创新活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而且有利于促进传统生产方式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变革。发展数字经济,是我们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有利于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有利于推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有利于推动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

新的战略机遇源于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近年来,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西方国家治理乱象丛生。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经济近年来经受住了内外部各种风险和不确定因素的考验,稳住了宏观经济大盘。2020年我国成为全球唯一实现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治乱之别的背后,是国际力量对比的深刻调整。长期以来,广大发展中国家为探索符合自身国情的发展道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不懈努力,取得令人瞩目的成果。进入新世纪以来,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群体性崛起,其经济规模已占全球半壁江山,在科技、教育、社会、文化等领域也取得长足发展。当前,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团结自强的意志更加坚定。

面对新的发展阶段不断发展变化的国内外环境,我们要增强机遇意识、风险意识,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既要牢牢把握、用好新的战略机遇,又要善于化危为机、从眼前的困难中捕捉和创造机遇(内容节选自《我国发展面临新的战略机遇》,来源:人民日报,2023年5月16日)。


3.李三希、张仲元、焦倩:竞争会降低企业收集消费者信息并增加隐私保护投资吗?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是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方向,而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最重要的资源。数据的生产与加工涉及到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采集与利用,以及与之伴随的信息泄露。如何解决数字经济时代个人信息被过度收集以及企业对隐私保护投资不足导致信息泄露的问题,是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

市场中普遍存在的竞争机制可以缓解消费者对个人数据收集和泄露的问题的担忧。随着消费者日渐重视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保护,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减少消费者信息收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能够作为增强自身竞争优势的一种手段,利用市场竞争机制缓解信息泄露问题。然而,一个健康的市场经济体系,不仅仅需要有为政府,也需要有效的市场机制。本文以市场机制作为解决隐私问题的内在驱动力,探究市场竞争与政府规制之间的关系。

本文通过研究竞争机制对企业在信息收集和隐私保护投资两个层面策略博弈的影响,着重研究竞争是否有助于解决个人信息保护的问题。基于Hotelling模型构建了一个双寡头企业竞争模型,企业拥有信息收集与信息保护投资两个竞争策略。企业对于消费者活动和个体特征相关数据的收集,既有正面影响,也有负面影响;与此同时,消费者更倾向于更多的个人信息保护。由于消费者对两种政策的偏好不完全相同,企业的信息收集决策和隐私保护投资决策政策可以是相互独立。因此,企业会根据市场结构、市场竞争等情况因素对二者分别做出决策。

本文首先固定个人信息保护水平,讨论企业在竞争中如何确定信息收集的强度以吸引消费者;然后固定信息收集水平,讨论企业如何选择对隐私保护的投资水平。用产品差异化程度来衡量双寡头下的市场结构竞争程度。差异化越低,竞争越激烈。通过比较寡头竞争市场和垄断市场两种不同市场结构下企业的信息收集与隐私保护决策。

由于信息不对称性、信息条款的复杂性,企业未必会严格遵守宣称的信息收集政策和信息保护承诺。文章进一步放松了企业的真实信息政策可被消费者观测到的假设,允许企业实际执行的信息政策偏离其宣称的信息政策,同时引入政府监管。进一步探讨政府之手和市场之手在保护消费者隐私方面的协调作用。本文结论表明,在企业实际信息政策可观测的情况下,竞争加强都会降低企业的信息收集强度,并且提高隐私保护投资水平。如果企业实际的信息政策强度不可观测,实际的信息收集强度总会高于其宣称的信息收集强度,实际的隐私保护投资水平总会低于宣称的值。若监管很严格,实际收集强度随竞争的加剧而降低;若监管很宽松,竞争加剧会促使企业宣称一个低的收集强度,而实际上收集更多的隐私信息。上述发现揭示了市场竞争和政府监管之间紧密联系的互补关系:只有政府监管到位了,竞争才会促使企业降低实际信息收集强度,保护消费者隐私。否则,企业为了应对激烈的竞争,往往会宣称对消费者更友好的信息政策,实际上收集更多消费者的隐私(内容节选自《竞争会降低企业收集消费者信息并增加隐私保护投资吗?》,来源:《管理世界》2023年第7期)。


4.乔琳、綦好东: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对国有企业绩效的影响——基于以管资本为主改革的准自然实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较好地促进了国有企业盈利水平和竞争能力的提升。但也应看到,以管企业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一直未能很好地解决国企政资不分、政企不分的问题。为此,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作为国有企业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2015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更为明确地将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进而真正确立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作为改革和完善国资监管体制的重要目标。

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改革是否真正提升了国有企业的质量和效率?改革绩效产生的作用机制是什么?企业内外部环境的不同是否会影响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的效果?基于此,本文运用2008—2020年沪深两市非金融类A股上市公司数据,以《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发布为国资监管体制改革措施实施时点,采用双重差分法(DID)检验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对国有企业绩效的影响,进一步探讨行业竞争程度和公司规模差异所引致的异质性效果,并从政府干预程度和公司治理水平角度考察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如何影响国有企业绩效。研究发现,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改革促进了国有企业绩效的提升,分指标的检验结果也充分验证了这一点。从行业竞争程度和公司规模来看,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对行业竞争程度较高和规模较大的国有企业绩效的提升作用更为显著(内容节选自《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对国有企业绩效的影响——基于以管资本为主改革的准自然实验》,来源:《改革》202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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