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有企业改革论坛(第4期):《国有经济在三次分配中的作用:基于企业和家庭捐赠数据的分析》报告发布会成功举行
发布时间:2022.07.29

2022年7月29日下午,由中国人民大学国有经济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和中国人民大学国家中小企业研究院联合主办的《国有经济在三次分配中的作用:基于企业和家庭捐赠数据的分析》报告发布会以线上会议形式举办,并举行同步直播。

本期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国有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刘瑞明教授主持,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暨南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的109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围绕报告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

论坛第一单元由中国人民大学国有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国家中小企业研究院副院长、经济学院教授孙文凯,发布题为《国有经济在三次分配中的作用:基于企业和家庭捐赠数据的分析》的报告。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指出要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在再分配体制机制改革陷入深水区的背景下,以公益慈善为核心的第三次分配被提到全新的高度,成为促进收入分配公平和共同富裕的新关键。

在促进共同富裕的大背景下,报告总结了我国三次分配事业的发展历程和意义,并对我国体制内外企业和家庭的捐赠行为进行了计量研究,阐明了现实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主要内容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背景概述,围绕三次分配的定义内涵、我国三次分配事业的起步和发展、我国慈善捐赠的现状和与美国的对比等方面,阐述我国三次分配的背景。第二部分为体制内外企业的捐赠分析,运用上市公司数据分析国企和非国企的捐赠差异,结果表明现阶段上市公司的国有属性并没有带来理论上更高的捐赠参与度,制度性约束等因素阻碍了其捐赠行为的发生,而2015年慈善捐赠相关的国企政策改革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国有上市公司的捐赠参与。第三部分为体制内外家庭的捐赠分析,运用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数据研究个体捐赠行为,发现相比于一般家庭,有成员在体制内单位工作的家庭往往拥有更高的捐赠参与度、绝对捐赠额和相对捐赠额,而政府或单位动员的机制能在很大程度上解释这种差异。第四部分为政策建议,在国企捐赠方面,政策制定要进一步促进国企在三次分配建设方面发挥表率作用,也应有条件地放宽对国企捐赠行为的制度性约束并落实好支持措施;在促进个人参与方面,除了从政府层面推进税收体系建设,降低捐赠成本之外,慈善机构也应该意识到个人作为捐赠主体的重要意义,通过动员等方式,在自愿自主的前提下促进个人或家庭的慈善参与。

论坛第二单元,各位专家学者围绕报告内容,发表自己的真知灼见。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赵忠教授,对报告给予了肯定,认为报告非常全面、系统、富有启发性。赵忠教授提出,一方面鼓励国有企业通过规则的制定来鼓励国有企业,来参与三次分配、促进共同富裕,另一方面又要避免代理人的问题。对于国有企业参与三次分配,第一,国有企业要通过自己的捐赠行为使慈善领域行为的道德标准有一个良性的发展;第二,国有企业在捐赠领域的选择上,能引导整个三次分配和国家、社会发展的目标更加一致。

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北京大学国发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雷晓燕教授,高度肯定了这个研究的选题和意义。她从以下三个方面阐述了自己的观点:第一,理解捐赠背后的动机和机制非常重要;第二,对捐赠行为的事实和现状的概括非常有意义;第三,体制的差异值得特别关注。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高文书教授,认为报告信息量很大,角度很新,带来非常大收获。他从以下三个方面分享了自己的思考:第一,衡量慈善捐赠对于整个社会基尼系数削减的作用,有待在宏观层面进行研究;第二,慈善捐赠有可能是非线性的影响;第三,捐赠金额和参与的重要性权衡值得进一步思考。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长聘副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施新政副教授,从国有企业捐赠的经济逻辑、非货币化捐赠的定义、慈善捐赠的挤出效应、捐赠的税收规避、控制变量的系数解释、捐赠的动员机制、网络慈善、因果识别,以及捐赠对于基尼系数和收入分配总体的贡献等方面,说明了他关于企业和家庭捐赠的思考。

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院长、经济学院教授、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王春超教授,认为三次分配的概念不仅仅是捐赠,可以进一步研究我国的捐赠文化和社会信任度,准确度量捐赠主体的参与度,通过提高捐赠的透明度和优化供给侧的制度供给来改善三次分配。

南京财经大学教授、教务处处长、梅西学院院长叶林祥教授,从个人经历出发,就明确捐赠的目的与分类、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捐赠的产权性质的差异、企业的生命周期、家庭捐赠和信任制度的建立等方面,阐述了自己的思考。

中国人民大学国有经济研究院副院长、经济学院杨继东教授,从国有经济发展的角度,就国有经济在三次分配当中有什么作用,怎么推动共同富裕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第一,国有企业进行捐赠的动机和效果有待进一步理清;第二,国有企业、国有经济和捐赠,需要区别对待;第三,怎样更好的发挥国有企业在捐赠上的引领作用、溢出效应,值得研究;第四,国有企业捐赠方面的制度有待完善。

中国人民大学国有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刘瑞明教授,以华润希望小镇为例,指出捐赠的方式本身也非常重要。捐赠如果真正从自愿、自发的角度,激励贫困人群自己有一个动力,使他们参与到市场化过程当中来,真正解决分配问题核心的路径,就抓住了关键的痛点。这样就实现了生产组织方式的改造,使贫困人群跨上致富之路。

论坛最后,与会专家学者围绕报告内容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